會員協議
第1條 - 發放積分
1. 每消費或收購金額滿港幣 100 元可獲贈 1 分
2. 少於港幣 100 元的金額將不獲發積分。
3. 積分將在本公司所定的積分發放日發放。獲得的積分在下一次購買時可使用
4. 使用積分或優惠券支付的金額將不獲發積分
5. 積分的有效日期為最終購買日起一年內。此外, 單獨到期日的積分將在該到期日後失效
第2條 - 使用積分
1. 在購買時 1 分可作港幣 1 元使用, 可用作部分或全額付款
第3條 - 購入商品的退貨處理等
1. 如閣下退回已獲得購買積分的商品,該商品的積分即為無效,與退回價格相當的積分將從積分餘額中扣除
2. 若退貨時積分為負數,負數需以現金支付
第4條 - 喪失會員資格
1. 會員如有下列其中一項情況,將會喪失會員資格,同時所擁有的積分將自動失效
- 會員向本公司提供虛假情報
- 會員違反本協議
- 會員因個人原因退出本公司會籍
- 本公司判斷會員信用惡化或其他重大原因導致本協議難以繼續
注意︰本公司將不會對因失去會員資格而造成的任何損失負責
第5條 - 關於退出本公司會員
1. 會員可在任何時候退會,退會時請到辦理會員的分店通知退會
2. 退會時會員的累積積分將會失效
第6條 - 查詢
1. 有關本協議和會員服務的查詢,請聯繫辦理會員的分店
2. 如有任何爭議,本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