隱私權條款

 

KOMEHYO BRAND OFF ASIA LIMITED (以下簡稱為本公司)基于經營理念及自行規定的行動規範,為社會做貢獻。

獲取顧客信賴的同時,不斷推進事業活動,不辜負顧客對于本公司寄予的厚望。

個人訊息是用戶寶貴的財產,對于本公司而言是創造新價值的泉源以及重要資產。

應當嚴格管理客戶的個人訊息。本公司按照以下的基本對策管理並處理客戶的個人訊息。

 

基本對策

 

(1) 本公司遵照香港法例第486章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及其他相關法令及規範。本公司還認真執行[BRAND OFF個人訊息保護程序(以下簡稱為本公司準則)],並貫徹此準則的同時,不斷努力改進。

(2) 本公司在制定保護個人訊息管理體制的同時,將此準則貫徹到全體管理層及員工中。努力貫徹遵守。

(3) 本公司遵循個人訊息使用範圍使用客戶的個人訊息。沒有取得客戶的同意或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,不會向第三者提供和公開客戶的個人訊息。

(4) 本公司努力維護客戶個人訊息的安全性,防止個人訊息的非法存取及訊息的遺失、損壞、篡改、泄漏等問題。

(5) 本公司受理客戶的個人訊息查詢要求、以誠懇的態度,迅速地進行處理

(制定:2004年9月30日)

(修訂:2005年11月5日)

(修訂:2016年10月26日)

K-Brand Off Co.,Ltd. 法人代表 山内 祐也

 

個人資料使用的目的

 

本公司使用客戶所提供的個人資料,會明表示使用的目的且在可使用範圍之內使用。 如果需要在可使用範圍之外使用的情況下,我們會先取得客戶的同意下才開始使用。

 

客戶的個人資料會用於以下用途

 

(1) 貨物運輸

(2) 發送有關產品、服務和活動的信息

(3) 分發有關產品、服務和活動的電子郵件雜誌

(4) 回應詢問、諮詢、商務談判等,並管理對我們設施的使用

(5) 出具保修單並提供保修服務

(6) 提供各種會員服務

(7) 產品開發、問卷調查實施、監測實施、其他營銷研究和分析、營銷措施的考慮和實施

(8) 預防和應對不當行為

(9) 根據對個人屬性和行為歷史的分析,在媒體上根據個人的利益和關注提供、招攬、廣告或以其他方式營銷公司或第三方的產品和服務。本公司或第三方(包括從個人信息中提取、匯總無法識別個人的屬性信息並進行統計調查。)

(10) 為實現前款目的向第三方提供廣告發布商

(11) 與上述使用目的相關的其他使用目的

 

其他事項

 

(1) 本「個人資料隱私保護政策」是針對BRAND OFF在香港個人資料為準則。本公司在香港的相關企業及海外法人機構不在範圍之內。

(2) 如果沒有客戶的個人資料,會無法使用本公司提供的部分服務(包含本公司所經營的線上服務),敬請見諒。

(3) 未滿18歲的客戶,必須在監護人的同意之下,才能向本公司提供個人資料。

(4) 本公司網站所連結的其他網站是否能確保客戶的個人資料,本公司概不負責。

(5) 第三方網站發送廣告給本公司,第三方公司有可能取得且使用客戶所登記的用戶Cookie資料。